【西金分享0911】西安市汽車消費補貼政策公布
來源:西安日報 發(fā)表日期:2024-09-11
9月9日記者從西安市商務局獲悉,為積極做好政策銜接,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和促進消費,《西安市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和促進消費補充政策措施(汽車領域)》(以下簡稱《政策》)已發(fā)布。
根據《政策》,支持個人消費者報廢舊車并購置新車(國家統(tǒng)一政策標準,使用國家補貼資金)。對個人消費者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,并在西安市注冊登記企業(yè)購買納入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《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的新能源乘用車的,補貼2萬元;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購買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,補貼1.5萬元。對已按此前標準(報廢更新新能源車補貼1萬元,報廢更新燃油車補貼7000元)發(fā)放的補貼申請,按新標準補齊差額。
支持個人消費者置換舊車并購置新車。對個人消費者自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間轉讓(不含變更登記)本人名下乘用車,并在西安市注冊登記企業(yè)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,分別給予最高15000元和12000元補貼。需要注意的是,購買同一輛新車只能享受一次補貼,不能同時享受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補貼。
根據《政策》的補貼條件 ,申請報廢的機動車須在2024年7月25日之前,登記在申請人名下,報廢車輛所有人與新購車輛所有人須為同一人。申請報廢更新補貼,須開具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》和新車購置發(fā)票。報廢更新補貼對車輛掛牌地不作限制。
申請置換的舊機動車應于2024年7月25日之前已登記在本人名下,轉讓車輛所有人與新購車輛所有人須為同一人。消費者舊車置換須在商務部業(yè)務系統(tǒng)統(tǒng)一平臺備案的二手車市場或經銷企業(yè)進行置換交易,并開具二手車交易發(fā)票。消費者新車購置須開具交易發(fā)票。置換更新補貼對車輛掛牌地不作限制,舊車轉讓地須在陜西省內。
消費者關心的補貼方式是:報廢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在2025年1月10日前,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網站或“汽車以舊換新”小程序提交補貼申請,經商務部門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對消費者訂單、報廢車輛信息、購新車發(fā)票等相關信息審核后,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。
置換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于2025年1月10日前,通過陜西省統(tǒng)一服務平臺提交補貼申請,包括購車人身份信息、手機號碼、收款賬號、《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》《二手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》(應于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)、《機動車登記證書》、轉讓車輛行駛證照片等。經商務部門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對消費者訂單、二手車發(fā)票、購新車發(fā)票等相關信息審核后,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。